[摘要]兩部門通知意味2006年以來的“兩個70%”或“90/70”調控政策將退出。
兩部門聯手出臺新政 促樓市平穩健康發展
熱點城市可增加住宅用地供應
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27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優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應結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積極應對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促進經濟平穩健康運行。
根據通知,各地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應規模。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戶區改造年度任務所需用地應保盡保。對住房供應明顯偏多的市、縣,或在建住宅用地規模過大的市、縣,應減少住宅用地供應量直至暫停計劃供應;住房供求矛盾比較突出的熱點城市,應根據市場實際情況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應規模。
兩部門的通知,至少有三大“看點”。
看點一:改
在建樓盤
戶型可調整
通知一大亮點就是提出優化住房供應套型結構。對于在建商品住房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等必要規劃條件前提下,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適當調整套型結構,對不適應市場需求的住房戶型做出調整,滿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商品房
可作公租房
與此同時,在強調多渠道籌措房源時,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住房保障貨幣化工作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商品住房作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整體購買在建房地產項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或將尚未開工建設的房地產用地轉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的,允許其適當調整規劃建設條件,優化戶型結構。
□解讀
“90/70”政策
執行9年后退出
兩部門通知意味著,2006年以來的“兩個70%”或“90/70”調控政策正式退出。
此前,按相關規定,城市新審批、新開工住房項目,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占比重,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70%以上;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事實上,這一硬性規定出臺不久便在不少城市被房地產開發商、相關部門努力“規避”。
隨著改善型消費持續增加,限購取消、限貸放寬是大勢所趨。
看點二:變
供過于求的
控制規模
根據市場狀況,各地要研究制訂未開發房地產用地的用途轉換方案,通過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引導未開發房地產用地轉型利用。這是通知又一個“看點”。
通知的第一部分,主題就是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應規模,強調住房供過于求的,要適當控制2015年住房開發建設規模、進度;住房供應明顯偏多的市、縣,或在建住宅用地規模過大的市、縣,應明顯減少住宅用地供應量直至暫停計劃供應。
未開發用地
用途可變
根據通知,房地產供應明顯偏多或在建房地產用地規模過大的市、縣,可以根據市場狀況,研究制訂未開發房地產用地的用途轉換方案,通過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引導未開發房地產用地轉型利用,用于國家支持的新興產業、養老產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等項目用途的開發建設,促進其他產業投資。
□解讀
促進樓市用地
結構調整
“房”的去化壓力,“地”的去化壓力,既有市場的,也有政策的,歸根到底是政策與市場“脫節”。兩部門明確提出促進房地產用地結構調整,就是要以用途之“變”突圍。
這兩年來,中央出臺一系列措施促進新興產業發展,所有這些發展都要落到地上。土地用途依規改變,可以盤活存量,損有余以補不足。
看點三:管
違法違規
將禁拿新地
根據通知,對在房地產開發和交易環節中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違反有關資質管理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供的處罰信息,限制或禁止其參與新出讓房地產用地的競買。
監管處罰
兩部門聯動
兩部門明確,加強聯動監管。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將在土地市場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信息告知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予以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注銷其資質證書。
□解讀
地價房價變化
要主動公開
政府部門監管是否合理,是否成功地把監管置于“去行政化”進程,就要既防止不作為,又防止亂作為。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是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是主體責任,應認真履職。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要責成整改并依法問責。同時,住房用地供應年度計劃完成情況,土地用途“變”、套型結構“改”以及住房開發建設和銷售情況,相關價款的變化、補繳,都要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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