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泉州晚報訊 (記者鄭意凡)日前,市科技局出臺《泉州市眾創空間認定和管理辦法(暫行)》,首次明確市級眾創空間、創客企業(項目)、市級眾創示范空間的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
泉州市眾創空間是指在我市范圍內由獨立法人機構運營,順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新趨勢、有效滿足網絡時代大眾創新創業需求的新型創業服務平臺,是早期創業的重要服務載體,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網絡、社交和資源共享空間。
經認定的泉州市眾創空間(眾創示范空間),可享受省市專項扶持政策。同時,入孵創業企業、創客團隊在科技項目、資金申報扶持等方面將獲得優先支持,其中申報科技項目數量不受名額限制。
科技部門還將每年開展眾創空間年度考核,重點考核創客企業(項目)孵化情況、畢業企業和退出企業情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對當年考核不合格的眾創空間予以通報并限期整改,暫停享受次年扶持政策;對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取消或降低市級眾創(示范)空間的資格,3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認定條件
市級眾創空間
申報市級政策空間應具備以下八項條件:
運營單位必須是在我市轄區內工商部門注冊且合法經營的獨立法人;管理人員中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60%以上,專職人員不少于3人;新型孵化載體可自主支配的場地不少于50平方米,如果是租賃的場地,租期需在一年以上;創客不少于10個,其中創客企業(項目)不少于2個;擁有5人以上的創業導師團隊,形成了創業導師工作機制和創業服務體系,能夠為在孵企業提供創業咨詢、輔導、政策、法律、投融資、人力資源和市場推廣等服務;配套不少于50萬元的種子基金,或擁有不少于1家的投融資機構、天使投資人,可為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和融資服務;擁有向入駐創客提供房租、寬帶資費用減免或免費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場所;運營狀況良好,經常舉辦創新創業活動。
市級眾創示范空間
創業服務能力、服務創業者數量、初創企業存活率等指標較突出且運行情況良好的市級眾創空間,經考核研究審定后,可認定為市級眾創示范空間。
創客企業(項目)
創客企業(項目)應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工商、稅務部門注冊登記;應屬于戰略新興產業領域,或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領域,或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所研發的項目或產品,須具備自主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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