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是債務的載體
貨幣歷來被認為有三個功能:交易媒介、財富載體和計量單位。亞當·斯 密提出的貨幣起源于物物交換的說法為大部分現代經濟理論所沿用。最近有學者根據近代人類學的考證指出,斯密的觀點是基于他的市場理論而得出的過度簡單化的 論斷。遠在出現市場經濟之前,在人類歷史上,貨幣的出現最早是因為人們在互相往來中欠了情因此要還情的需要。貨幣在成為交易的媒介和計量單位之前,首先是 債務的記載和計量單位。張三問李四借了一斗米,李四為王二修了一堵墻,王二讓張三殺了他家一只雞。為了協調這些錯綜的債務關系,于是大家同意使用某種可以 用來記錄和衡量債務關系和數量的物品,也許是海灘上的貝殼,來充當現代所說的貨幣的功能。所以,在貨幣的上述三個功能里,有理由加上“債務的載體”和“債務的計量單位”的功能。儲蓄的人持有的貨幣是“財富的載體”,借債的人得到的貨幣則是“債務的載體”。
在金本位制度下,黃金既是財富(或者說“錢”),同時又是貨幣,因此,“財富的載體”同“債務的載體”之間是沒有區別的。我今天欠你1盎司黃金,40年后如果還是金本位制,那么,我還你1盎司黃金,至少從理論上來講,你拿著1盎司黃金還可以買到相等數量和質量的商品。
在紙幣經濟中,因為貨幣同“錢”的離異,貨幣的“財富債體”同“債務載體”的功能之間也就出現差異。1971年我問你借1億美元,我持有1億美元的債務,你交給我1億美元的財富;到今天我還給你1億美元,但美國物價40年里上升了400%,我還給你了1億美元的債務按今天的購買力計算,你得到的只有2500萬美元的財富。所以,在貨幣的這些功能中,“債務載體”和“債務計量單位”的功能事實上比“財富載體”和“交易計量單位”的 功能更重要。貨幣的面值其實只對債務人有意義,因為債務人必須按照借錢的面值還債。對于持有儲蓄的人來說,貨幣的面值只說明此時此刻你手里的錢有如此這般 的購買力。把錢存進銀行,只是說銀行欠你今天貨幣面值的貨幣,并不說明銀行欠你今天貨幣面值所代表的購買力,或者說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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