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動態管理
“對省海洋產業龍頭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定期監測、留優汰劣。”記者了解到,省級海洋產業龍頭企業實行一年一次的監測信息統計制度。企業應在每年3月底前,填報《福建省海洋產業龍頭企業主要經營指標統計表》,將上一年度數據,送交所在設區市的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省海洋經濟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海洋與漁業廳。連續兩次不按要求上報經營指標情況的企業視為自動放棄龍頭企業資格。
同時,龍頭企業認定后每滿2年,由相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檢查評估。評估不合格的,撤銷龍頭企業資格。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5-22128966 郵箱:admin#qzwhcy.com(替換#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