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臺個人游每次最多停留15天
“很多人在臺灣有親戚,開通個人游后,泉州赴臺旅游或將迎來高峰。”泉州市旅游局相關人士稱,從2011年起,泉州就開始爭取早日列入個人游試點城市,經過兩年的不懈溝通和多方努力,終于迎來好消息,泉州在第三批赴臺個人游的26個試點城市中,是僅有的兩個以地級市身份入列的城市之一。今后,泉州市旅游部門還將進一步扶持有條件的旅行社積極申請赴臺旅游組團資格,壯大赴臺旅游組團隊伍。
“赴臺個人游只能是泉州市民,非泉州籍的市民還不能在泉州赴臺個人游。”市旅游局行管科負責人林志華介紹,赴臺個人游可以在臺灣本島旅游,在泉非泉籍人員可以在泉州辦理赴臺的相關手續,但不能是個人游,只能是團體游,而且只局限在“金馬澎”。
此外,雖是自由行,但采取的還是“團進團出”和“半自由行”方式,赴臺自由行的泉州游客還是需要通過旅行社辦理赴臺手續。根據目前規劃,大陸赴臺自由行的《入臺證》有效期為3個月,每次最多停留15天。如果發生游客逾期未歸的情況,臺灣方面首先會通知大陸緊急聯絡人及代辦旅行社尋找,如果超過7天依舊未歸,該大陸游客將被臺方記入檔案,3年內不得再以自由行名義甚至任何名義赴臺;代辦旅行社也將受到相應處罰,第一次會給予警告,第二次則暫停自由行業務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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