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軍營)從昨日起,除了警用摩托車、巡邏車、電力維修等搶修救急摩托車外,泉州中心市區最后的16183輛摩托車達到報廢年限,禁止上路行駛。這意味著泉州中心市區全面禁摩的開始。
據了解,按照福建省今年5月1日施行的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摩托車的使用年限為13年,期滿將自動報廢。泉州中心市區最后一次摩托車報牌是2000年6月30日,至今年7月1日滿13年。
據介紹,昨日開始,市民如果駕駛報廢摩托車上路,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也將一并吊銷;如果是無證駕車,駕駛員將被處以罰款300元,并處拘留15天以下,同時扣留車輛。掛外地摩托車牌照的,不允許進入中心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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