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國土資源局建立集體決策制約機制,加強對局領導班子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風險防控和監督管理。
該局建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規范“三重一大”事項決策主體,進一步細化“三重一大”事項主要內容和決策程序,針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存在的五類風險,制定16條防控措施,確保依法決策、科學決策、集體決策,防止獨斷專行、盲目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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