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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 昨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進一步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十條措施》,針對泉州市加快推進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建設,把泉州打造成工貿電子商務融合之城,提出了十條措施。 十條措施分別針對網絡零售品牌的培育、電子商務平臺的發展、電子商務集聚區的發展、企業抱團開展網絡營銷、跨境電子商務服務配套的完善、電子商務可信體系的建設、電子商務服務業的培育、電子商務支撐體系的健全、電子商務人才培養、電子商務發展環境的優化等,從政策上給予獎勵和扶持。 市級財政每年將安排2000萬元作為加快推動電商發展十條措施的專項資金,進一步推動我市電子商務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十條措施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根據《措施》,注冊地及結算地在泉州地區的網絡零售品牌,年網上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的,每家可獲得一次性獎勵20萬元;結算地在泉州的垂直類電子商務平臺年交易額超過1億元,平臺年流量省內排名前2名的,每家可獲得一次性獎勵50萬元;獲批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電子商務園區,可獲得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組織本地企業抱團在國內外著名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設特色展館、專區的,可獲最高20萬元補助;泉州本地的代運營電子商務企業,幫助本地企業實現網上銷售額超過5000萬元的,可獲獎勵20萬元;經認定的市級電子商務領軍人物、創業青年分別可獲一次性獎勵5萬元和3萬元等。 據了解,2013年泉州市電子商務交易總額突破1000億元,同比增長60%。電子商務企業超過10萬家,網上銷售額破億品牌超過20家,全市70%規模以上企業涉足電子商務。 十條措施的出臺,無疑將進一步促進泉州電子商務產業的整體提升,促進泉州品牌通過電子商務實現二次飛躍,促進泉州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為泉州市打造工貿電子商務融合之城奠定基礎。(劉文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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