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近年各大電視臺火熱播出的節目,例如《爸爸去哪兒》、《我是歌手》、《全能星戰》、《中國好聲音》、《中國達人秀》等,它們皆脫胎于國外引進的電視節目模式,其節目版權和模式都是個十足的“外來貨”。于是,許多人疑慮了,什么時候我們的本土原創節目也能受到觀眾熱捧?
“現在中國很多有經濟實力的電視臺愿意花錢買模式、花錢出國考察,但我不理解為什么他們不愿花錢在制作上呢?”英國Zodiak公司銷售副總裁內奧米·寇(Naomi Koh)同樣困惑了。關于國內文化產品重模仿輕創新,缺乏文化產品的創造力的批評言論頗多,但筆者卻有不同的看法,筆者認為,文化產品的創新不是吼幾嗓子,強調民族的榮譽感后便能知恥后勇,也不是光砸錢就能做到,也不是保護好傳統文化的繼承就能激發,需要有良好的環境才能孵化出優秀的文化產品。
相比版權意識強烈,版權受到嚴格保護的國外來說,國內近些年山寨、抄襲、剽竊、盜版等侵犯知識產權的現象層出不窮,創新成本高盜版成本低、創新收益低盜版收益高的利益怪圈,打擊了文化原創者的自信,也助長了抄襲盜版者的囂張,如此環境下,作為擁有悠久文化傳承的中國,卻出現文化產品不敢創新,不能創新的怪異現象,在創新力度上遠遠落后于國外,卻是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當有人做出一款受市場歡迎的文化產品,付出了自己的汗水和智慧,面臨的卻是盜版泛濫、山寨橫行的囧境,許多商家為了減少成本,很可能直接將該款產品改頭換面后自行推出,而非購買其版權。現在廣受歡迎的網絡小說,其盜版網站層出不窮,連搜索引擎也跟著推波助瀾,并未屏蔽這些沒有版權的盜版小說網;再如許多電腦軟件,很少人會去購買正版光盤,而是等著網上發布破解版;電影電視劇音樂更是不用付費,免費分享才暢爽。
筆者認為,與其把焦點放在如何激發文化產品的創造力,目前更要緊的是把如何保護創造力放在首要位置,如何為創造者、創新者們提供一個能夠放心創作、勇敢創新的良好環境。此前多年,國內熒屏上風行著各種模仿而來的“原創節目”,天下節目一大抄,有人戲謔地總結為“大陸抄港臺,港臺抄日韓,日韓抄歐美”,比起國內之前直接山寨許多國外節目,現在各電視臺開始正規引進節目的模式,卻是體現了國內版權意識的覺醒,保護原創意識的覺醒,筆者認為這恰恰是一種進步。再深入一點看,引進節目不光是購買版權,花錢買的還是節目背后的工業化流程與經驗,其內容從節目宗旨、生產流程、具體環節、時間安排、人員配置及至舞美、燈光、觀眾選擇等,國外在這方面卻是走在了前列。
今年,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全文公布。在公告中有19處提及文化,并提出“文化強國”的概念,應該說三中全會精神顯示出國家對于文化產業改革的決心。筆者期待接下來能有更健全的原創保護政策,更貼近實際、更便捷的版權保護措施,為國內的文化產品原創者們掃清障礙,締造良好的創作環境,使得他們敢于創造,便于創造。(撰稿:阮李理 策劃:泉州經濟網評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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