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養老金“并軌”改革方案
■基礎養老金,單位繳20%個人繳8%
■還有職業年金,單位繳8%個人繳4%
■改革原則: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
國務院14日發布《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該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曾經被許多人羨慕的“鐵飯碗”被打破,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今后咋養老呢?
人手一張社???吃財政飯的要繳養老金了
此次國務院明確養老金“并軌”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這意味著全國所有按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體制內人員”,總數近4000萬的龐大群體都將啟動改革。
長期以來,這部分人及其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后養老吃的是“財政飯”。而改革將改變這一局面:今后這些人群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并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改革后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新的基本養老金待遇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為確保改革順利推進,國務院改革決定還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此舉將保障改革人群的新養老金水平不低于現有水平。
根據改革決定,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于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比如,公務員小明除去津貼、補貼等,每個月繳費工資是5000元,改革前單位和個人都不用繳費,小明退休后照樣有養老金。改革后,小明每月要繳納養老保險400元。
職業年金方面,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這樣,小明又要繳200元,加上基本養老保險的400元,一共繳600元,這筆錢是從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將進入小明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連同單位繳費部分,退休后按月發放。
如此一來,“并軌”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都基本一致,“體制內人員”以前的完全吃“財政飯”,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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