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隨同泉州市醫保中心進行檢查——
藥店售賣日用品 暫停醫保服務半年
本報訊 (記者黃楓 實習生彭堅林 文/圖)近日,泉州晚報記者隨同泉州市走訪了中心市區多家大型醫保定點連鎖藥店,發現這些藥店不但賣藥,還賣生活用品,而且市民可以刷醫保卡購買。昨日,記者再次隨同市醫保中心的工作人員對市區一些醫保定點藥店進行檢查,檢查的十來家藥店中,仍有少部分藥店在售賣日用品且可用醫保卡刷卡,工作人員當場對違規藥店進行處罰。
記者了解到,之前泉州晚報報道的2家違規的藥店均已被暫停醫保服務6個月。
仍有藥店售賣日用品 當場下發整改通知書
昨日上午9點多,記者來到中心市區泉秀街的幾家連鎖藥店再次進行暗訪。在國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豐澤陽光分店,記者問藥店的工作人員,是否能刷醫保卡購買一瓶“舒適達”牙膏。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可以刷醫保卡購買,并介紹了不同價格的牙膏。記者用醫保卡購買了一瓶薄荷味的牙膏,結賬清單上寫的不是牙膏的價格,而是西藥費30元。上午10點左右,記者隨醫保中心的工作人員再次來到該店,面對證據,藥店人員無可狡辯。工作人員當場對該醫藥連鎖店下達《稽核整改通知書》并扣除6分,暫停醫保服務6個月。
隨后,記者隨工作人員檢查了中心市區田安路、溫陵路和東街上的連鎖藥店,大多數藥店均沒有出現違規售賣日用品的現象。
實行12分制管理 一年扣光即取消資格
記者從泉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大對我市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防范違規行為發生,市人社局制定了《泉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明確“持卡冒用或盜用藥品費用、處方與醫保證明資料不符、持偽造(變造)不實處方、未依照處方調劑(或調劑不屬于醫保范圍)、與醫院(非定點藥店)合謀騙取醫保基金、售價高于國家定價”等行為,所發生費用不予支付。
同時,對定點藥店日常管理實行12分制管理,對“銷售沒有外配處方的藥品、套換藥品、套用項目銷售日用品(化妝品、食品等)、套取現金、出售假(劣)藥或禁藥、進藥渠道不合法的、結算明細與銷售項目不符、醫保藥品備藥率未達規定比例、不提供明白消費、臺賬不全、無證上崗、未辦理職工參保、為非定點藥店(或暫停網絡權限)代刷社保卡、因違規(違法)被藥監部門處罰”等行為,處以不同分值扣分和暫停不同時限服務。如年度扣分累計達到12分的,處以“取消定點資格。”
一年多稽核164家 取消2家定點資格
據悉,2013年底,泉州市醫保中心根據協議,建立了市直三區(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定點藥店常態化日常檢查工作制度。一年多共稽核定點藥店164家(次),暫停29家違規藥店醫保服務1個月,暫停17家違規藥店醫保服務6個月,取消醫保定點資格2家。雖然定點藥店擺放或銷售食品(日用品、化妝品等)、為非定點藥店代刷社保卡、套藥、盜刷、套現、套換藥品等的行為有所收斂,但還仍有個別定點藥店冒險和暗中操作。
歡迎參保人員和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對定點藥店服務行為的監督,提供違規線索,保存相關證據。市醫保中心還將按照規定給予舉報者獎勵,舉報電話為2211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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