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7省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京津深在去年基礎上再上調
最低工資標準排名前十的省區市(以最高檔計算)
中華全國總工會1日在北京召開發布會,通報了中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通報指出,2014年全國共有北京等18省和深圳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19個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幅度為14%,增幅低于2013年17%的幅度。
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保障勞動者經濟權益的制度性安排,是提高低收入職工工資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報指出,2015年,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天津等6個省以及深圳市相繼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普遍在10%左右。從調整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資標準增幅較去年有所降低。
據了解,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國務院批轉《關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文件明確規定,“十二五”期間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截至目前,“十二五”規劃目標進展有喜有憂。
根據通報中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目標完成情況顯示,今年尚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25個省中,16個省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增長15%以內即可完成“十二五”目標,其他地區壓力較大。
從4月1日起,上海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目前的1820元調整為2020元,位列全國最低工資標準首位。這已經是上海第22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與此同時,廣東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調至1895元位列第二;天津月最低工資標準調至1850元位列第三;北京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560元調整至1720元位列第四。
可以看到,幾乎所有地區的最低工資水平都在1000元以上。其中,廣西與其它地區相比,月最低工資標準最低,為830-1200元;而貴州、黑龍江兩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850-1030、850-1160。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黑龍江、西藏已經連續兩年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不符合《最低工資規定》中“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的要求。
最低工資標準的指定是為了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據全國總工會數據顯示,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直接或間接影響的勞動者約占從業人員的20%,而大多數的工作人員拿到的都應是高于最低標準的平均工資或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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