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泉州晚報訊 (記者黃楓 通訊員邱文峰)本月初開學以來,泉州各地公安交管部門組織警力開展統一行動,嚴查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的各種交通違法行為,至今已查獲多起嚴重超員、逆行等行為,為廣大學生營造了一個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昨日上午,洛江馬甲中隊民警進行日常巡邏執勤時,在馬甲鎮大廳埔路段發現車牌號為閩C16×××號校車疑似存在超員行為。經檢查,該車為馬甲中心小學開往溪北村部的校車,車內載有48名學生,中間走廊擠著五六個孩子,后座還擠著幾名兒童,超過核載的35人。民警對該校車駕駛員進行教育并處罰款2000元記12分,同時責令該車所屬的洛江區交通運輸有限公司派車將超員的孩子進行轉運。
民警提醒,今年8月29日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九),將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將會被處拘役,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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