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陳小芬 通訊員莊愛萍)11月8日至15日,第十四屆亞洲藝術節將在泉州舉辦,為營造一個舒適和諧文明的出行環境,昨日下午,泉州市交通運輸委召開動員大會,部署亞洲藝術節期間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
出租車
拒載甩客 罰2000元
違反《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未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證》從事客運經營的,依法處2萬元罰款。駕駛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駕駛出租車從事經營活動的,依法處1000元罰款。將出租汽車交給無證人員,或者不打表議價、拒載、途中甩客、無故繞行的,處2000元罰款并處違規記分。
駕駛員干擾、人為損壞計價器,依照不按規定使用經檢定合格的里程計價器規定處2000元罰款并處違規記分12分。
另外,駕駛員若被亞藝節執委會通報批評的,由交通執法機構依法從嚴查處,并由運管機構注銷駕駛員電子服務監督卡,將其列入駕駛員“不適崗名單”。
車容車貌 若不達標將停運
出租車一旦出現車容車貌不達標,將被禁止載客運營。
按要求,出租車必須做到車輛安全服務設施齊全,車身外觀整潔,營運標志醒目,車內清潔無異味,車門開關自如有效,車門噴涂公司名稱和投訴電話,座椅套干凈無污漬。如果車輛技術狀況、車容車貌沒有達到要求,或是駕駛員違反文明行車規定的出租車,將不能載客營運。
客運車
違規經營 最高罰10萬元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客運經營的,依法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客運車輛在客運站周邊違法上客的,依法處3000元罰款。
駕駛員駕駛的客運車輛車容車貌、車內衛生不達標的,或在車內接打電話、抽煙、吃零食、向車外扔雜物或談吐不文明行為的,不予排班發車。
公交車
不按站點停靠 罰1000元
駕駛員不按照規定線路運營、不按規定站點停靠、無故拒載乘客、中途甩客、滯站攬客的,處1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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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路公交車 穿上“新衣”
早報訊 (記者陳小芬)昨日,在泉州中心市區,有不少市民乘坐K1路公交車時,發現它換上小清新的藍色“衣服”,衣服上還有亞藝節的節徽和吉祥物“妙妙”等元素點綴呢!
原來,為迎接下個月在泉州舉行的亞藝節,泉州公交公司在3路、7路、19路、45路、K306路、K1路共6條線路的部分車輛,噴上與藝術節相關的宣傳涂裝。據悉,這件“衣服”將穿到12月21日,之后再換回原來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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