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9日電(記者高敬)國務院日前印發了《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對政府事中事后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標準。工商部門為了確保“先照后證”改革各項舉措落地生根,將積極推行“雙告知”,并在企業監管抽查中實行“雙隨機”。
國家工商總局企業監管局局長馬夫9日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時介紹,所謂“雙告知”是企業辦理登記注冊時,工商登記窗口工作人員按照省級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提醒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其擬從事的事項中如有需要獲得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的,應當盡快到相應審批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了解后,現場簽署《承諾書》,承諾其已經清楚相關事項及審批部門,并承諾在未取得許可審批之前不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在辦理登記注冊后,工商部門將在內部業務系統自動生成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企業信息共享平臺自動將信息告知相關審批部門。
“雙隨機”即隨機抽查。馬夫介紹,一是檢查哪個企業,一定要通過隨機確定的方式,主要是通過企業的注冊號和信用號搖號來確定檢查對象。目前工商部門主要開展的是對企業公示的信息進行抽查。二是誰去檢查,也要隨機確定。意見規定,工商部門或者其他的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隨機抽取的企業市場主體庫,還要建立部門執法人員庫,確定了隨機檢查哪個企業之后,再確定誰去檢查。
馬夫表示,這樣的制度安排,實際上是政府限制自己的權力不要“任性”。他表示,因為有些地域非常大,工作人員進行隨機安排的話,成本非常高,“抽查人員隨機”在具體實踐中還要探索不同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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