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東南早報訊 (記者賴勁松)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有利于促就業、增收入,有利于促進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協同發展,有利于服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昨日正式向全省下發《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十二條措施》。
建農村互聯網創業園最高獎勵20萬元
新政規定,我省將重點扶持返鄉人員創建農機服務、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合作社,省級財政安排3000萬元扶持150個省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支持返鄉創業人員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轉土地發展家庭農場,各級財政每年重點培育500家家庭農場示范場,其中省級100家以上,每個設區市30家以上。
支持建設農村互聯網創業園,為返鄉農村電商提供網站建設、倉儲配送、網絡技術等服務,從業人員達100人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上網賣福建農產品最高獎勵100萬元
鼓勵返鄉人員挖掘鄉村生態休閑、旅游觀光、民俗文化價值,發展休閑農業、林下經濟、鄉村旅游、創意產業、養生養老,推進農業由單一生產向休閑觀光、農事體驗、文化傳承、康體健身等多功能拓展,加快一、二、三產融合。
省級財政對獲得國家級、省級休閑農業示范點的創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60萬元、40萬元。鼓勵返鄉人員參與美麗鄉村建設,推動政府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向返鄉創業人員購買村莊規劃建設、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旅游開發等項目成果。
支持返鄉人員到農村開展電子商務經營,利用阿里巴巴集團“千縣萬村”、京東集團“千縣燎原”和蘇寧“農村電商”等計劃項目,構建網貨下鄉、農品進城的網上通道。對通過自營或第三方平臺銷售福建農產品,網上年銷售額超過5000萬元的B2C企業和網上年銷售額超過1億元的B2B企業,省級給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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