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31日訊 年關將至,不少不法分子假借做生意,以高額利潤做誘餌行騙,市民朋友們,在遇到陌生人類似承諾的時候,切記不要輕信,更不可輕易將錢拿給陌生人,以防上當受騙。
以往的換錢騙局中,不法分子常以整錢兌換零錢為由,趁機用假幣坑人。隨著人們對此類騙局警惕性的提高,不法分子開始翻新手段對這類騙局進行“升級”,既不用整錢換零也不使用假幣,而是在用零錢換整錢的時候,以各種理由趁機抽走部分整錢。
昨天上午,鯉城常泰派出所通報了一起“升級版”的換錢騙局。犯罪嫌疑人陳某專挑汽車4S店下手,通過用五十元鈔換百元鈔的方式,成功作案三次。
28日下午2點左右,陳某雇老鄉顏某開車到鯉城區南環路一汽車4S店。
“小姐,這些錢幫忙換成100元的”,陳某拿出140張面值五十元的現金給收銀員。對方拿出70張面值100元的現金換給他。陳某拿錢時假裝在打電話。
“你聽錯了吧,我不是想換錢”,陳某說,女收銀員把收回去的一捆50元現金退還給他。擔心被識破,陳某趁她不注意,偷偷從那捆7000元現金紙幣中抽走一小疊,偷完錢后就立刻跑掉,一共偷走2700元。
經辦民警李暉霖介紹,前天中午,該所民警在一酒店抓獲涉嫌盜竊的嫌疑人陳某,現場查獲1捆面值50元現鈔(共140張)和1張銀行卡。
據陳某交代,盜竊前,他以每天200元的價格雇老鄉顏某從湖南開車載他到福建,根據地圖尋找汽車4S店下手。27日下午,他先后兩次通過同樣手段,到廈門海滄區和同安區的汽車4S店作案,分別偷走了1900元和2700元。“我本身做微商,收入不穩定,就想用換錢的方式去偷錢。”
經了解,陳某,31歲,湖南茶陵人,2010年因涉嫌盜竊罪被浙江省臺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目前,陳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刑拘。(海都記者 楊江參 通訊員 劉虹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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