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3日訊 為逼對方還貨款,他們將對方的貨車司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4個小時。前晚6時許,33歲的晉江人李某義等兩人被晉江青陽派出所民警抓獲。目前,兩人因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罰款200元。
民警介紹,36歲的河南女子曹女士,在晉江陽光時代廣場附近做鞋子生意。前日下午1時許,她有一批貨要送去石獅,請來貨車司機李某幫忙。下午2時許,兩人搬貨時,有兩名男子來到現場,不知道跟李某說了些什么,就強行將他拉上車帶走了,之后,他電話一直沒人接,她便報警。
警方馬上開始尋找李某和兩名男子的蹤跡。到前晚6時許,曹女士又報警稱,兩名男子帶著李某回到時代廣場,民警馬上趕到,將兩男子控制。李某義等兩人交代,他們在晉江一家公司上班,因曹女士拖欠該公司100多萬元貨款,前天下午1時許,老板聽說曹女士要搬貨,就叫他們去將貨物扣留,以讓曹女士還錢。兩人到現場后,以為李某就是拖欠貨款的老板,就將他帶上車,帶回公司。雖然李某一直說他只是司機,但他們還是將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4小時。
之后,李某說時代廣場附近還有一間倉庫,有大批貨物。兩人讓他帶路回來要扣押貨物,這時,民警趕到,將他們抓獲。(海都記者 林天真 通訊員 葉珊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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