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泉州晚報訊 (記者朱娟娟 謝宜萱 通訊員黃本梅)日前,市政府下發通知,重申中心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及放飛孔明燈等升空物體。近期各相關單位將開展聯合行動,強化專項督查。
近期,中心市區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等現象有所抬頭,不僅嚴重擾民,影響空氣質量,而且對泉州晉江國際機場凈空保護區產生安全隱患。為此,公安、安監、供銷、工商、消防等單位將開展聯合行動,對可能銷售、儲存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的小賣部、超市等進行檢查,對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和放飛孔明燈等升空物的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通知還要求各相關區政府(管委會)要通過報社、廣播、電視臺、手機短信平臺等媒介,深入開展禁炮、凈空保護宣傳工作。各相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要組織專人進社區、單位等,引導和督促廣大群眾切實遵守禁炮、凈空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5-22128966 郵箱:admin#qzwhcy.com(替換#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