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發布代辦信用卡廣告,再以收取手續費、手工費為由,詐騙三名被害人近萬元。日前,被告人蘇某因詐騙罪,被石獅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承辦法官提醒,辦理信用卡,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到銀行營業廳網點辦理。不要輕易網上發布的廣告,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造成不必要的財物損失。
今年33歲的蘇某,安溪人。“我從網上看到用代辦信用卡的名義實施詐騙的方法,就學著詐騙。”據蘇某供訴,從2014年12月開始,他通過在網上注冊賬號,發布代辦信用卡信息,并留下自己的QQ號作為聯系方式。如有人加其QQ表示要辦理信用卡,蘇某就會根據對方想要辦的信用卡額度,讓對方先支付3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手續費或手工費。等對方把錢匯過來后,蘇某消失不見。
據公訴機關指控,從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份,蘇某以上述方式騙取被害人劉某、羅某、胡某三人共計人民幣9492.53元。期間,蘇某還以發放殘疾人補助款為由,騙取被害人陳某588元。
日前,石獅法院公開審理此案認為,蘇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對其作出上述判決。(記者鄭秋玉通訊員陳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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