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17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儲白珊) 省旅游局和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對2016年景區提升項目進行獎勵,最高獎勵達100萬元。
據悉,主要獎勵分三項:一是A級景區獎。對2016年新評定的國家5A級景區獎勵100萬元,4A級景區獎勵30萬元。二是國家級品牌獎。對2016年新評定的國家旅游度假區或國家級生態旅游示范區獎勵50萬元,用于景區旅游基礎設施建設。三是景區提升獎。智慧景區建設根據各景區收費票點數和人流量,核定新建智慧閘機或改造智慧閘機的實際數量,按5A景區不高于18萬元,4A景區不高于15萬元,3A景區不高于12萬元給予補助;景區的游客服務中心、停車場等項目建設給予補助不高于30萬元;省定重點景區予以重點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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