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臺,至2020年——
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將達100%
日前,《泉州市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至2017年年底前,我市將建成市級信息化監控平臺,通過視頻監控、數據掃描、車載北斗衛星定位和電子鎖等手段,實時監控危險廢物運輸的各個環節。
到2020年,國控、省控重點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實現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無害化,全市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引入“互聯網+”信息監管手段
根據《方案》,我市將利用全省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申報登記平臺,嚴格核定各產生危險廢物企業的產廢種類和基數,2016年年底前,摸清全市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情況,建立健全各級危險廢物重點污染源名單庫,做到“一廠一檔”,并分類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
探索引入“互聯網+”信息監管手段,2017年起逐步實現危險廢物的申報登記、經營許可、轉移聯單等網絡信息化動態管理。推進企業危險廢物出入口及轉移信息化監控,推行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2016年6月前,承擔危險廢物運輸的道路運輸車輛應完成安裝北斗衛星定位監控系統并與交通管理部門聯網;2017年年底前,建成市級信息化監控平臺,通過視頻監控、數據掃描、車載北斗衛星定位和電子鎖等手段,實時監控危險廢物運輸的各個環節,實現全過程信息跟蹤和可追溯。
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方案》明確,我市將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醫療廢物暫存的時間、地點、設施、設備必須規范達標,存放點應建立監控系統,并接入本單位監控平臺,防止露天堆放醫療廢物,杜絕醫療廢物流向社會被非法加工利用。
醫療機構應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農村衛生所(室)、個體診所應依托鄉鎮(街道)醫療機構,推行醫療廢物“小箱進大箱”,實現處置全覆蓋。到2020年,全市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吸引社會資本加入危廢污染防治
《方案》支持通過第三方治理、環境績效合同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領域。
2016年年底前,石獅市、晉江市要各建成1個垃圾焚燒飛灰處置場;2017年年底前,建成1個市級危險廢物綜合處置設施及填埋場。各縣(市、區)要根據當地產生危險廢物的行業特點和產生量,在“十三五”期間建成相配套的利用處置設施;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的,應配套建設飛灰處置設施。
此外,大型石化產業基地、以化工為主導的工業園區,以及規模化的皮革、合成革、電鍍專業集中區,要配套建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鼓勵重點企業自建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在消納自產危險廢物的同時,處置周邊地區產生的相關危險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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