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11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謝賢偉 通訊員 陳曉艷)10日,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發布調查數據顯示,2月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2.9%,漲幅比上月擴大1.7個百分點。其中,城市上漲3.1%,農村上漲2.3%;消費品價格上漲3.3%,服務項目價格上漲2.2%。八大類呈“五升三降”:食品煙酒類上漲8.4%、居住類上漲1.2%、教育文化和娛樂類上漲0.9%、醫療保健類上漲4.2%、其他用品和服務上漲0.5%;衣著類下降1.9%、生活用品及服務類下降0.5%、交通和通信類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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