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14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今日上午,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召開嚴管“生命通道”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從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全省開展嚴管“生命通道”專項行動,要求全省公安交管部門嚴管嚴查嚴處占用應急車道違法行為,整治期間,對違法占用應急車道和不按規定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的違法行為一律實施頂格處理,予以罰款和記分。
去年我省共查處高速公路非法占用應急車道的違法行為122089起,其中現場處罰110459起,非現場處罰11630起。發生事故75起,死亡8人,受傷人數16人。
應急通道也稱為“生命通道”,是專門供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救助突發性傷病員和救險等緊急情況下,為使執行緊急公務的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車輛及民警、救治人員能夠快速到達事發地點而設置的專用通道,任何社會車輛禁止違法駛入或在車道內停留。然而這樣的一條“生命通道”卻常常被堵塞,最終釀成一樁樁悲劇。
發布會上介紹了違法占用應急通道主要情形:在應急車道內違法行車,在應急車道內倒車、逆行,發生交通堵塞時,隨意穿插被堵車輛,占用應急車道行車;在應急車道內違法停車;在城市道路中不按規定避讓緊急任務特種車輛。
特種車輛是指擔負特種任務,安裝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的車輛,如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違法占用應急車道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延誤緊急救援。占用應急車道,致使救援等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受阻,無法及時到達現場;加劇道路擁堵,干擾正常通行的交通流;極易造成事故;同時也會形成負面示范。”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傅仰余說道。
據悉,對于占用應急車道的處罰如下:未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處以警告或者100元罰款,記3分;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罰款,記6分;
駕駛營運客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罰款,記12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整治期間,對違法占用應急車道和不按規定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的違法行為一律實施頂格處理,予以罰款和記分。” 傅仰余說,頂格的含義就是按最高處罰,予以罰款和記分,不處于警告。
另據了解,為了更好的宣傳保障生命通道暢通的重要意義,福建省公安廳交警部門將開展“懸賞10萬 曬交通陋習”活動,鼓勵群眾通過“隨手拍”等方式,舉報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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