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化解房地產庫存,進一步促進石獅市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昨日石獅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即日起6個月內購買一手商品房作為家庭首套房、首改房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可享受購房款總額3%的財政補貼。
公積金最高可貸80萬元
《通知》規定,石獅將進一步發揮公積金的促進作用,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符合貸款條件,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80萬元。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已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次月起即可再次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為20%。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的職工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以轉賬方式轉入售房單位在銀行開設的監管賬戶內補充首期款。
《通知》規定,居民購買首套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按20%執行;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購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符合貸款條件的,最低首付比例按30%執行。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適當下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6個月內購房可享3%補貼
《通知》明確,石獅將落實適度財政補貼政策。文件執行之日起6個月內購買一手商品房作為家庭首套房、首改房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可享受購房款總額3%的財政補貼;購買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房(低層住宅除外)的,可享受購房款總額2.5%的財政補貼;購買144平方米以上首改房(低層住宅除外)的,可享受購房款總額2%的財政補貼。購房時間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
購房人憑購房合同備案登記證明、購房款支付憑證和完稅證明正本向石獅市國土規劃和房產管理局提出申請,石獅市國土規劃和房產管理局定期匯總上報石獅市政府,由石獅市政府審批后,石獅市財政及時兌現補貼。已享受新市民積分購房補貼的,不再享受此項財政補貼政策。
拆遷費買房可獲獎勵
石獅還將加大推進貨幣化補償安置力度,調整完善石獅市區石結構和危險房屋改造方式,對不具備翻建條件或業主自愿出讓的房屋,石獅市政府貨幣化回購。
被征遷、回購對象領取貨幣化安置補償款后,在補償安置或回購協議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含6個月)購買石獅市一手商品住房的,憑購房合同備案登記證明、購房款支付憑證和協議正本,由石獅市政府按照購房款(不超過貨幣化安置補償款總額)的3%給予一次性獎勵。
此外,石獅還將給予購房者子女就學、農民和外來務工人員購房等多項優惠措施。 (詹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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