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可領取高溫補貼,企業要安排高溫作業職工健康體檢,氣溫超過35℃的露天作業應采取換班輪休制。日前,泉州市總工會發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必須認真做好2016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
當日最高氣溫為40℃以上的強高溫天氣時,企業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當日最高氣溫在37℃以上、40℃以下的中度高溫天氣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暫停12時至15時高溫時段露天作業;當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37℃以下的一般高溫天氣時,露天作業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同時,各級工會要督促企業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增設通風降溫設施,設立高溫作業職工工間休息室等。高溫季節來臨前,企業要做好高溫作業職工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對不適合高溫作業的職工,應及時調整工作崗位。
對于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必須向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發放時間是5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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