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驚詫 他欠交行‘卡債’2.4萬元”追蹤
從未辦理過交通銀行信用卡,卻接到交通銀行法務部打來的催款電話,稱信用卡被透支了2.4萬元。7月28日,本報報道了市民阮先生稱身份證疑被人冒用辦卡的事。日前,交通銀行調查后回應稱,信用卡辦卡資料與本人相似度較高,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
據阮先生介紹,4年前,他遺失了身份證,而交行的信用卡是2012年下半年辦理的,額度為2.4萬元。該信用卡的交易記錄包括票據還款、多個銀行跨行還款等,都與他本人無關。阮先生查詢征信記錄發現,2012年以來,別人曾用他的身份信息向多家銀行申辦信用卡,包括浦發銀行、福建海峽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交通銀行,但僅有交通銀行以“以卡辦卡”的形式申請成功。
日前,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與阮先生聯系,稱阮先生的信用卡是由銀行外派人員辦理,拍攝的照片與本人非常相似。阮先生覺得不可思議,多次提出查看辦卡時填寫的申請資料及照片,但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員都沒有同意。
隨后,記者聯系了交通銀行福州分行的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再次確認后轉達了信用卡中心的調查回復,回復中稱:客戶阮先生申請表中的部分信息是本人及其親屬的真實信息,辦卡時提供的材料也為本人所有。信用卡中心查看了辦卡現場拍攝的照片,與客戶提供的近照非常相似。卡片核發后,有消費及還款記錄。交行信用卡中心經綜合判斷,判定該信用卡為客戶本人申請,欠款需要本人承擔,后續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
記者聯系交通銀行表示想要查看相關辦卡材料也被拒絕,相關人員再次強調“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我也愿意通過司法途徑,證明確實沒有辦理過交行信用卡。”阮先生表示。
福建八閩律師事務所林柏冬律師表示,從法律條規上說,沒有相關條款規定在出現類似爭議時,銀行必須將相關審核材料出示給客戶,但從情理上說,他建議銀行出示相關材料。他也建議消費者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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