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根據《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省級龍頭企業評價管理辦法》,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示了“2019年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省級龍頭企業擬發布名單”。其中,84家泉企(含子公司)名列其中。
據悉,根據《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省級龍頭企業評價管理辦法》(簡稱《辦法》),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省級龍頭企業(簡稱省級龍頭企業),指在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領域具有較大規模、較強實力、產業帶動作用明顯的重點骨干企業。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領域主要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的采礦業(門類B),制造業(門類C),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門類D),物流業(歸屬于門類G交通運輸、倉儲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歸屬于門類I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
據悉,要入選省級龍頭企業,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在福建省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已納統企業、或已納統企業的所屬集團公司。
企業屬于上述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領域。以集團公司申報的,申報所列子公司(如有)必須是集團控股的子公司,且屬于上述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領域的已納統企業。
企業主營業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具有較大的營收規模。除戰略性新興產業部分領域外,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需達10億元以上(以報送統計部門數據為準,下同)并在省內所屬行業中居領先地位。其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等部分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需達5億元以上。以集團公司申報的,所列子公司上年度營業收入需達1億元以上。
對產業發展具有帶動作用。企業在行業內具有影響力和帶動力,對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發展起到一定帶動作用。
《辦法》對入選省級龍頭企業也給予不少“福利”:各級工信部門應將省級龍頭企業作為日常管理、服務的重點,動態跟蹤、掌握省級龍頭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及時協調解決企業提出的困難問題,做好政策宣傳、解讀、輔導,幫助企業充分享受各級各部門支持企業發展、特別是龍頭企業發展的政策,推動省級龍頭企業持續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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