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有何要求?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規定:
“五、關于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適用《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5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并發布)的增值稅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7〕579號)規定的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代辦相關涉稅事項的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的(以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除外),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提供內河貨物運輸服務的,取得《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船舶營業運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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