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經濟網訊(記者 黃錦玲)日前,南安市交通執法大隊在對泉州市啟發渣土運輸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中,發現該企業聘用駕駛員張某生后,未對其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就安排其執行運輸任務,造成張某生駕駛營運車輛運輸過程中發生一起亡人交通事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市交通執法大隊當場責令企業整改,并依法處以一萬元的罰款。這是目前泉州地區范圍內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首次運用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對交通運輸企業進行行政處罰。
南安市交通運輸局還針對該企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根據《泉州市安全生產領域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實施方案(試行)》《泉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泉州市安全生產領域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規定,將其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進行管理。
南安市交通運輸局再次提醒廣大交通運輸企業,務必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守安全生產底線紅線。下一步,市交通運輸局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為全市交通運輸市場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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