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9月1日發布消息稱,證監會指導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制定發布了《關于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分別簡稱《報告通知》《管理通知》),這標志著中國股票市場正式建立起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和相應的監管安排。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A股市場程序化交易規模持續上升,逐步成為國內證券市場投資者重要交易方式之一。從境內外經驗看,程序化交易在提升交易效率、增強市場流動性等方面具有一定積極作用,但在特定市場環境下存在加大市場波動的風險,有必要因勢利導促進其規范發展。
據介紹,《報告通知》主要明確了股票市場程序化交易報告的具體安排,包括報告的主體、方式和內容等,并對高頻交易作出額外報告要求。
上述負責人表示,據測算,目前全市場需要報告的存量賬戶數量占比很低,且其中大部分為機構投資者,各方有比較充分的準備時間,不會對投資者尤其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正常交易造成影響。
《管理通知》主要是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工作,與《報告通知》相互銜接、互為配套,共同組成程序化交易監管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一是明確證券公司程序化交易管理職責。要求證券公司加強自身及其客戶程序化交易行為管理。二是規定證券交易所對包括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證券交易量或者交易所系統安全的異常交易行為等重點事項加強監測監控。三是明確證券交易所可對高頻交易提出差異化管理要求,包括調整異常交易認定標準、增加報告內容等。
上述負責人表示,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和監管安排的發布,有助于摸清程序化交易底數,明確市場對程序化交易監管的預期,提升市場透明度和交易監管的精準度,對于傳導合規交易理念,引導程序化交易規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也將進一步促進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證券交易所抓好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的落地實施,持續抓好相關監管安排等基礎性制度建設,豐富完善程序化交易制度規則體系,完善證監會與各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的監管協作安排,進一步壓實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職責以及證券公司的客戶管理職責,強化對高頻交易的差異化監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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