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城區舉行二輪電動車第三者責任救助保險簽約儀式
在鯉城區委政法委的協調下,引入慈善資金,完善事故善后救助體系,市民受益,這樣的好事被鯉城區轄區的二輪電動車車主趕上了。4月23日下午,鯉城區舉行二輪電動車第三者責任救助保險簽約儀式。根據協議,今后,鯉城轄區內發生的非單方二輪電動車交通事故(含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其他二輪電動車路外事故,不包括單方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依照流程申請救助保險。此舉旨在為交通事故善后處置提供資金保障,著力緩解社會矛盾,進一步破解“調解難、理賠難”。據了解,由黨委政府牽頭,交警大隊推動,公益組織出資,為電動車主購買“平安保單”,這在我市還是首創。
電動車保有量大 交通事故糾紛多
如今,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據悉,鯉城轄區二輪電動車保有量已超50萬輛。近3年,鯉城區涉及電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達3萬余起。
2021年3月3日16時44分許,在鯉城區站前大道十字交叉路口處,一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女子載著一名三四歲小孩駕駛電動車,全然不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快速橫穿人行橫道,與一輛正要通過路口的小車發生碰撞,電動車上的兩人當場從車上摔了出去,事故造成電動車駕駛員吳女士受傷、兩車受損,好在,后座的小孩并無大礙。
2023年6月26日13時19分許,蘇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筍江路北側機動車道由東向西行駛,穿越路中掉頭區后逆向駛入交叉路口,與欲左轉入江濱南路的由陳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蘇某受傷、兩車受損的結果。
2023年9月21日5時13分許,先某駕駛電動車行駛至鯉城區莊府巷中山路交叉口時,未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闖紅燈),與莊某駕駛的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先某、莊某受傷(二人均未戴安全頭盔)及兩車受損。
市民不知有保險 發生事故自掏腰包
據了解,我市市民多數未給電動車投保,發生交通事故時,面臨著自掏腰包的處境。
市民吳先生說,他去年剛買電動車不久,就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經過一個路口時,與一輛電動車發生碰撞,對方車上一名女子受傷。“我當時逆行,速度較快,剎不住車就撞上去了。”吳先生自知理虧,進行私了,最后賠償該女子800元。
記者向業內人士了解到,從2013年起,一些商家在銷售電動車時,就開始贈送顧客3年的電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但到2020年,由于沒有強制要求,商家賣車時已不贈送保險。“如果車主提到要買保險,我們才會幫忙辦理保險,不過這個費用要車主自己出。”一位電動車行老板說道。
“有的人沒注意,有的人覺得保單沒用,就沒有在意。”該業內人士說,多數市民就是嫌麻煩。電動車車主林女士認為,只要自己小心一點,發生事故的概率不大,沒有必要投保。但也有車主表示,如果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也能找保險理賠那再好不過了。
公益組織買保險 轄區群眾將受益
23日的簽約儀式上,鯉城區古城見義勇為司法關愛促進會、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鯉城大隊與中國人保泉州市鯉城支公司共同簽訂二輪電動車第三者責任救助保險協議。
該保險由鯉城區古城見義勇為司法關愛促進會出資購買,保障對象為戶籍、居住證所在地為鯉城的居民,保險期限自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依申請受理。其中,因保險事故造成保障對象死亡的,補償費用最高限額每人3萬元;因保險事故造成保障對象受傷的,醫療費用1萬元(含)以內的,補償費用最高限額1000元;醫療費用1萬元至3萬元(含)的,補償費用最高限額3000元;醫療費用3萬元以上的,補償費用最高限額5000元。值得注意的是,該保險補償以最高者為準,不進行累計補償。
根據協議,保險期間內,鯉城轄區內發生的非單方二輪電動車交通事故(含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其他二輪電動車路外事故,不包括單方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如符合相應條件的,可向交警部門提出申請。
“此保險將為鯉城區轄區內二輪電動車駕駛人加上一道平安保障。”鯉城交警大隊大隊長曾凌表示,交警部門將充分發揮該機制的積極作用,加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工作,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
“此次協議的簽訂是鯉城構建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救助+保險+服務’機制,發揮慈善力量積極作用,開展多元化交通事故救助工作的又一項務實舉措。”鯉城區政法委書記曾朝陽表示,各簽約單位將廣泛宣傳救助保險政策和相關措施,準確把握事故責任和救助需求,確保“救助+保險+服務”機制“救危救急”高效運轉。
“相當于是無償給我們增加了一份出行保險,再好不過了。”鯉城區電動車車主王先生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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