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 心 提 示
聚焦小區公共收益資金去向不清等群眾關心的“關鍵小事”,部門再出重拳。近日,省住建廳等四部門出臺《關于深化“整治物業服務企業侵占業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開等問題,切實維護業主利益”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深化推進物業服務企業侵占業主公共收益“點題整治”專項行動,全力實現物業小區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達到100%、物業小區設立公共收益專戶率達到100%,對排查發現的物業服務企業擅自占用小區公共空間、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用途的整治到位率達到100%,培育100個以上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區等目標。
重點整治四項內容
此次重點整治四項內容:一是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內容不明晰。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公示公共收益情況;形式公開、內容不明,公示項目不明晰、不具體、缺項漏項;未按照統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管理情況;收取的停車費等公共收益資金去向、用向不清,支出事項填報不全,缺項漏項;未按規定使用公共收益,列支項目不規范等問題。
二是物業服務企業占用公共空間、擅自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用途。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擅自占用物業小區內架空層、避難層等公共空間,損害業主共同利益;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違法違規出租經營等問題。
三是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審計不到位、公共收益資金轉存不規范。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規定配合公共收益審計問題;提供賬目資料不明晰、不齊全;未按規定時限及時轉存公共收益資金,未以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區域為單位單獨開戶設賬,公共收益資金有被挪用風險等問題。
四是公共收益矛盾糾紛化解不到位。重點整治監管部門和單位對業主投訴的物業服務企業侵占公共收益問題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街道(鄉鎮)、居(村)民委員會調處公共收益矛盾糾紛作用發揮不夠;業委會監督公共收益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省住建廳督導
推動落實落細
根據《工作方案》,即日起至10月底,整治工作將分為動員部署、自查自糾、交叉督導、總結驗收四個階段進行。物業服務企業應于5月31日前將自查結果,在省住宅小區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統以及物業小區公告欄、樓道、電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并可通過微信、短信、電話等電子信息方式告知全體業主。省住建廳開展督導,推動各地落實落細整治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方案》明確要求物業服務企業以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區域為單位,單獨開設公共收益銀行賬戶,進行專戶專賬管理。同時,推動住宅小區成立業委會或臨時物業管理委員會,引導業委會盡職履責,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充分發揮對小區公共收益的自治監管作用。
要求各地將物業公共收益整治情況列入日常檢查和“雙隨機”檢查。各級相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及時處置物業服務企業侵占公共空間、擅自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用途、配合審計不到位、公共收益公示不規范等問題,從嚴從速進行處罰。通報查處侵害業主利益的典型案件,加強物業服務企業失信行為的共享和推送,并將其納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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