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鄉接合部,流浪狗隨處可見。
日前,河南一名3歲男童被惡犬咬傷,在連續接種4次狂犬病疫苗及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情況下,還是在18天后不幸離世,令人唏噓不已。記者了解到,在泉州,每年僅犬傷門診救治的患者達5萬多人,令人擔憂的是,許多市民對于動物致傷不夠重視,或者缺乏相關的救治知識,給生命安全留下隱患。
流浪貓的危害也不小
現狀
貓狗致傷多發 市民重視不夠
隨著夏季的到來,各醫院犬傷門診的接診量逐漸增加。受傷的原因五花八門,有些更是令人啼笑皆非。
一名家住晉江的1歲女童手指被刺傷出血,不懂事的她在喂小狗吃東西時,不慎被小狗舔舐到了傷口。剛開始家人不以為意,以為洗洗手就可以,在鄰居的提醒下才急忙將孩子送醫,并接種狂犬病疫苗。晉江市中醫院急診醫學部動物咬蜇傷科負責人莊鴻志說,還有市民被狗咬后,直接用嘴試圖吸出傷口的毒素。此外,很多寵物主人認為,自家寵物已打過疫苗,如果自己被咬,可以不接種疫苗,甚至認為自己剛打過狂犬病疫苗不到半年,如再次被咬,也不用再接種疫苗。
“有一位寵物主人,喜歡逗自家的寵物貓,手臂上經常有被貓撓到的劃痕,因不重視導致患上了‘貓抓病’。”莊鴻志說,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確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動物咬傷、抓傷,舔舐黏膜、破損皮膚處,或者開放性傷口、黏膜接觸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動物唾液或組織,都屬于狂犬病暴露,都應該盡早進行正確預防處置。由于狂犬病是100%致死性疾病,在他看來,市民完全不該去冒這個風險。
寵物醫院醫生為家養犬接種疫苗
貓犬不屬于家畜類 疫苗注射并未強制
5月17日,在以“動物免疫先行·規范暴露后處置”為主題的2024年中國狂犬病年會上,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楊漢春發言指出,由于我國養犬數量眾多、犬只流動性大,特別是農村地區群眾防控意識薄弱,狂犬病防治知識普及不夠,很多群眾對狂犬病缺乏足夠認識,容易忽視被咬傷后的及時處理和疫苗接種,以致目前我國狂犬病呈現“三多”的特點,即農村地區病例較多、男性病例較多、15歲以下及50歲以上人群發病較多。“重視農村和偏遠地區的犬只管理,提高犬的免疫力度,是狂犬病防控的關鍵一環。”
記者從泉州市農業農村局動物疫控中心了解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泉州登記在冊的城市犬為14718只,其中注射過疫苗的為12427只,免疫犬建檔數8883只。實際上,未在冊的犬只不在少數,在廣大農村更多。
動物疫控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為進一步做好犬類狂犬病的常年免疫工作,我市實行定點免疫、自愿自費、規范管理的原則,全市依托32家動物診療機構設立犬只免疫注射點,其中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等中心城區委托取得動物診療許可證的動物診療機構設立犬只免疫注射點14個,其他縣(市、區)在鄉(鎮、街道)畜牧獸醫站也設立犬只免疫注射點,對已免犬只發放統一規格的免疫證,建立規范的免疫檔案。
記者了解到,每年我市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都會對豬、禽、牛、羊等牲畜開展集中免疫工作,但貓犬并不屬于家畜類,且狂犬病疫苗注射并沒有列入國家強制性免疫種類。
疫苗儲備不盡相同 診療水平參差不齊
一名晉江英林的男子被狗咬傷后立即前往當地一家醫院治療,但該院不具備專業的動物致傷處理能力,且無免疫球蛋白。在醫生的建議下,他只好轉診至數十公里外的羅山院區。
據了解,泉州各地街道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均設有狂犬病疫苗接種門診,但儲備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情況不盡相同。一業內人士表示,各接種單位會根據實際情況,向縣級疾控中心申報狂犬疫苗和被動免疫制劑的采購需求。注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需要專業的醫師證,有些不具備處置能力的單位,便不會主動采購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該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多地面臨著這樣的一個尷尬局面,有接種能力的單位,不一定有處置能力,但有處置能力的醫療單位,不一定有疫苗。”
“因為接診量少,一些基層醫療機構對動物致傷救治經驗不足、診療不規范,經常造成誤診或漏診。”市中醫院中醫外科主任林連輝表示,在工作中常會接到基層醫生關于如何處置動物致傷的咨詢電話。許多基層醫生對動物致傷的預防與診治仍存在諸多誤區,相關臨床實踐亟待規范的標準化指導。
泉州市動物致傷防治聯盟成立
舉措
成立動物致傷聯盟互幫互助
2021年12月24日,泉州市動物致傷防治聯盟正式成立,旨在進一步提高基層醫院動物致傷規范化防治能力和醫療救治水平。
據悉,近年來,犬傷處置工作逐步由疾控部門轉移到醫院急診科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雖然每個縣(市、區)都設置有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門診,但部分門診缺少有資質的外科醫生,有的接種人員對狂犬病暴露處置技術知識掌握不夠,急救能力和醫療器材配備不全。
作為聯盟負責人、原泉州市第一醫院急診科主任朱志俠表示,成立動物致傷防治聯盟,有助于加強相關人員之間的溝通交流,必要時可協調疫苗、抗體、血清的使用,方便百姓就近就醫,保障群眾生命安全。
泉州醫生參與撰寫國家診療規范
切實提高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能力,提高醫護技術水平至關重要。近年來,泉州各縣(市、區)先后開展相關培訓活動。2021年,晉江市醫院和晉江市中醫院先后成立動物致傷防治中心及動物致傷規范化救治培訓基地,晉江市中醫院與晉江市公園管理中心共建“動物致傷應急站”。2023年,國家級動物致傷規范化防治培訓首次在縣級市——晉江召開,多位狂犬病國家專家組、破傷風國家專家組成員等領域權威專家到場進行學術分享。
隨著狂犬病暴露處置能力的提升,泉州多位醫生也多次在全國性學術會議上嶄露頭角,同時也參與到相關學術著作的編寫。在2024年中國狂犬病年會上,莊鴻志作為福建省唯一一位受邀專家參會,并登臺作《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規范(2023年版)解讀》。此外,他還與莊天從分別參與到國家衛健委印發的《常見動物致傷診療規范(2021年版)》及中國首部動物致傷診治規范《中國動物致傷診治規范》的編寫。莊鴻志表示,規范的出臺,有助于提升各醫療機構相關診療水平,還可以擴大科普宣傳,讓群眾在動物致傷后懂得如何規范處理,避免走入誤區。
醫生為被狗咬到的患者沖洗患處
創建省內首家狂犬病標準化門診
《預防接種工作規范(2023年版)》明確規定,每個縣(市、區)至少應具有1家提供狂犬病疫苗接種服務的接種單位。記者從泉州疾控部門了解到,截至5月25日,泉州市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門診共有101家,較去年新增6家。
據悉,早在2021年3月,福建省首家狂犬病預防處置標準化門診、晉江市首家動物致傷專科門診,率先在晉江市醫院羅山院區運營。標準化專科門診的配置,給各醫療單位提供樣板。
業內人士表示,泉州當前針對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門診的配置已遠超規范所要求的數量。此外,近年來,包括泉州市第一醫院、泉州市光前醫院、晉江市第二醫院在內的多家綜合性醫院先后開設了犬傷門診,泉州市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能力得到了進一步提升。
晉江市醫院羅山院區設置福建省首個動物致傷專科門診
建議
規范狂犬病處置流程
2023年9月,國家疾控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了《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范(2023年版)》。朱志俠表示,該規范為各級醫療機構動物致傷的診治提供了權威依據,解決了臨床醫師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難題。
我市開設的101家處置門診中,可提供被動免疫制劑(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或單克隆抗體)只有35家。而最新規范要求,處置門診應配備破傷風疫苗及被動免疫制劑。該規范的實施,將有力保障患者的治療需求。
據悉,在狂犬病暴露或其他動物致傷診療過程中,部分醫療耗材仍未納入醫保范疇。他希望相關部門可以將相關耗材納入醫保范疇,以便進一步提高診療效率和規范。
在農村或者城鄉接合部,流浪貓狗管理較為薄弱,流浪貓狗多,群眾被咬傷、抓傷事件時有發生,且他們對狂犬病防治意識不足。他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對此類區域的貓狗管理,與此同時加大狂犬病危害的宣傳力度,增強群眾防治意識。
集中開展犬只免疫
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內多地均有開展犬只集中免疫行動。據媒體報道,北京市將對犬只實施狂犬病強制免疫,且從每年5月起,集中開展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種。
在上海市金山區朱涇鎮,當地不僅為百姓提供犬只集中免疫服務,還組織各村獸醫工作人員開展上門免疫接種,零距離服務周邊村民,也提高了疫苗接種率。
動物保護愛心人士建議,可依托各縣(市、區)有資質的寵物醫院增設犬只免疫注射點,同時擴大宣傳,提高百姓對于犬只免疫的重視度,真正做到讓動物免疫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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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動物咬傷抓傷后的處置
被狂犬病傳染高風險動物咬傷、抓傷后,立即進行傷口局部處理、接種狂犬病疫苗或使用狂犬病被動免疫制劑等暴露后處置是預防狂犬病的唯一有效手段。
狂犬病暴露分為三級
Ⅰ級暴露指接觸或喂飼動物、完好的皮膚被舔舐,一般無感染風險,清洗暴露部位即可,無需進行醫學處置。
Ⅱ級暴露指裸露的皮膚被輕咬、無明顯出血的輕微抓傷、擦傷,存在輕度感染風險,應處置傷口并接種狂犬病疫苗。確認為Ⅱ級暴露且嚴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Ⅱ級暴露者其傷口位于頭面部且不能確定致傷動物健康狀況時,需按照Ⅲ級暴露者處置。
Ⅲ級暴露指單處或者多處貫穿性皮膚咬傷或抓傷,破損皮膚被舔舐,開放性傷口、黏膜被唾液或組織污染,直接接觸蝙蝠,存在重度感染風險,應當立即處理傷口并接種狂犬病被動免疫制劑和接種狂犬疫苗。
被動物咬抓傷后怎么處理
1.傷口處理。用肥皂水(或其他弱堿性清潔劑、專業沖洗液)和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交替徹底沖洗傷口15分鐘。傷口沖洗后用稀釋碘伏或其他具有病毒滅活效果的皮膚黏膜消毒劑涂擦傷口。
2.接種狂犬疫苗。首次暴露后的狂犬疫疫苗接種越早越好。
3.注射被動免疫制劑。狂犬病Ⅲ級暴露者及需按照Ⅲ級暴露處置的Ⅱ級暴露者需要注射被動免疫制劑。
法律責任
遺棄動物致人損害 原主人要擔責
北京市煒衡(泉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溫惠陽律師介紹,動物致人傷害及相關責任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般動物侵權致人損害。《民法典》第1245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這是動物侵權案件的一般歸責原則,在日常生活中最為普遍。
違反管理規定飼養動物致人損害。《民法典》第1246條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的“違反管理規定”,是指對飼養動物應該加以約束卻未約束,如遛狗時沒牽狗繩、不給犬只戴嘴套等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行為。
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致人損害。《民法典》第1247條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對于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如果發生致人損害,應由飼養人或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且無免責事由。
遺棄、逃逸動物致人損害。《民法典》第1249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動物的飼養人對動物有管理義務,遺棄動物本質上屬于飼養人未能盡管理職責,而動物逃逸則屬于未盡到管理義務,所以當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時,動物的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仍需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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