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衛健委向全市個體醫療機構發出規范執業行為倡議,旨在維護醫療市場秩序,營造公平有序、守法經營的醫療環境,保障人民群眾醫療安全。
市衛健委提示,全市個體醫療機構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范,依法依規開展執業活動,主動接受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社會監督,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服務承諾、診療時間、醫務人員注冊信息和收費標準等懸掛在營業場所內顯著位置,及時辦理執業變更、校驗及有效期延續等。
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不開展過度診療,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規范收費,為群眾提供安全、高效、便捷、價廉的醫療服務。嚴格按照診療規范、適應癥、藥理作用等開具處方,嚴禁虛假診斷、夸大病情或療效。嚴格按照處方管理和病歷書寫相關規范,印制、書寫、使用、保管病歷、處方、門診日志和各項檢查報告單等醫學文書,不出具不符合規定的醫學證明文件。
嚴格執行醫療服務項目物價收費標準,不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項目、分解項目收費或擅自提高標準加收費用。嚴格按照規定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嚴格執行藥品網上集中采購,不變相提高藥品價格。嚴格按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所備案憑證信息登記的主要負責人、類別、規模、執業地址和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不開展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不出租、出借、轉讓《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此外,市衛健委還在傳染病防治和消毒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提出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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