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獲100萬元獎勵
“每年每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同時建立糧食生產基地和引糧入閩骨干的企業只能申請一種獎勵資金。”泉州市糧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泉州作為糧食銷區里的“缺糧大戶”,通過財政獎勵,鼓勵從糧食主產區調入糧食,對于穩定本地的糧食供給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對在政策執行期間內按規定運回稻谷并在省內銷售的企業,按其運抵的稻谷數量給予獎勵,每年每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全省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對引糧入閩骨干企業,則綜合考慮運抵稻谷數量、增加量、獎勵資金規模等因素,由各設區市推薦上報1—2家企業,再由省糧食局擇優確定,并給予獎勵,每年每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通過財政獎勵與補貼的杠桿作用,企業更有動力參與源頭的基地建設和稻米生產,并最終建立自己的產業鏈優勢”,金穗米業董事長林健全告訴記者,這兩年來金穗米業僅在安徽省的自建基地就遠遠超過5000畝。據其介紹,糧食行業是承載著社會公共利益的微利行業,財政資金的獎勵,可以稀釋稻米市場波動及用工成本增加給企業帶來的成本壓力,激勵企業引糧入泉、保障百姓“米袋子”供應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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