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經濟網8月21日訊 在符合有關規劃的前提下,社會資本可自主選擇醫療服務投資領域——開放醫療服務市場;非營利性非公立醫療機構將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并享受規定的待遇——解決人員的編制問題;委托兩所大學每年定向為非公立醫療機構培養醫學本科生——解決招聘難的問題。
日前,泉州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為突破非公立醫療機構人才缺乏的瓶頸,《實施意見》中提出“一攬子”的扶持政策。
社會資本自主選擇醫療服務投資領域
泉州市民間資本雄厚,投資醫療服務事業的愿望強烈。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補充泉州醫療資源不足,有利于創新醫療衛生發展模式和投融資體制,對形成多元辦醫格局,滿足不同層次醫療服務需求,提升衛生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都有積極的作用。
根據我省有關通知的精神,泉州將落實融資、土地、稅收、補助、人才培養、技術準入等方面政策,使不同舉辦主體的醫療機構享受公平待遇,參與平等競爭,擴大優質醫療資源的供給。
《實施意見》提出,按照“非禁即可”的原則,開放醫療服務市場,在符合本地區區域衛生規劃和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前提下,社會資本依法自主選擇醫療服務投資領域。優先支持社會資本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舉辦綜合醫院,發展基本醫療服務;優先支持社會資本舉辦有一定規模、服務能力強、擁有高新技術和專科特色明顯的醫療機構;優先支持社會資本舉辦康復、精神、兒童、中醫(中西醫結合)、護理院(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臨終關懷、醫學檢驗等新興和急需的健康服務機構、特需醫療服務機構。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走差異化路子,與公立醫院形成功能互補、良性有序的互動發展格局。支持具有辦醫經驗、社會信譽好的社會資本通過合資合作、收購兼并、融資租賃、托管等多種形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政府舉辦的公立醫院可以與社會資本共同舉辦新的醫療機構。
享一次性開辦補助以及床位運營補貼
《實施意見》提出,將加大對非公立醫院的政策扶持。核定非公立醫院床位編制,并根據規定對非營利性非公立醫療機構給予一次性開辦補助和床位運營補貼。
非公立醫療機構經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按其經營性質實施分類管理。非營利性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享受規定的待遇。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衛技人員隊伍建設,對二級甲等以上非公立醫療機構研究給予高學歷、高職稱及緊缺專業衛技人員事業編制指標,可與公辦醫療衛生單位橫向流動。具體辦法將另行制訂。
創新非公立醫療機構引才平臺。非公立醫療機構引進的學科帶頭人、高職稱人才,在服務一定年限后,對符合條件且有崗位需求的,在核定的編制限額內,經批準可聘為高校、科研機構或公辦醫療機構衛生單位的在編人員。
鼓勵衛技人員暫緩退休到非公立醫院“再上崗”
《實施意見》提出,應非公立醫療機構申請,可選派公立醫院具有管理專長的專業衛技人員或管理人員到非公立醫院掛職業務副院長,加強非公立醫療機構規范化管理,幫扶非公立醫院發展業務。選派掛職期限最長3年,掛職期間人事關系不變,保留原職級待遇,其工資福利待遇由所掛職單位承擔。
鼓勵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自愿延長退休(至65周歲),到非公立醫院繼續工作,在延長退休期間人員編制、經費及專業技術職數由原單位單列管理,所聘用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占用原單位的職數。
鼓勵公立醫院符合條件的執業醫師到非公立醫療機構多點執業,多點執業醫師在完成單位崗位職責、核定的工作量后,所在醫療機構應予支持同意。
非公立醫療機構招聘難 委托兩大學培養定向生
《實施意見》提出,將協調教育部門委托福建醫科大學和福建中醫藥大學采取適當靈活的錄取方式,每年定向為非公立醫療機構委托培養醫學本科生,以解決非公立醫療機構招聘難的問題。培養費用由定向培養的非公立醫療機構承擔。
建立對口幫扶機制。確定一批市、縣級公立醫院在醫院管理、醫療技術、人才培養等方面與非公立醫院對口幫扶,創新幫扶模式。公立醫院可以無形資產、管理隊伍、醫療技術入股形式,參與經營或托管非公立醫療機構,形成緊密型的合作機制。
政府可以購買服務方式委托非公立醫療機構承擔與其條件相適應的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非公立醫療機構應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開展執業活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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