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國土資源局獲悉,目前中心市區拆遷安置項目的土地分割證正在辦理中,其中23個項目具備了單獨申請辦理土地證的條件。
單獨申請辦理
23個項目具備條件
據了解,這23個可以單獨申請辦理土地證的項目包括涂門街(含后城)、東街片區、溫陵北拓片區、北門街、北門街普明段工程、新門街一期、新門街二期、縣后街東街入口處、莊府巷片區南側、莊府巷片區南側(壕溝乾)、津淮街改造工程、裕達小區、南俊巷、打錫巷北側、溫陵北路東門頭、城南片區整治工程、龍宮菜市場、新門街菜市場、泉山路、福瑞新村、義全街改造工程、燈星公寓ABC、湖心街。
補齊相關手續
40個項目被建議統一辦理
此外,中心市區還有40個拆遷安置項目中存在用地手續不完整、超容積率建設未經處理、未辦理分戶房屋所有權證的情況,需由建設單位補齊手續后方可辦理土地證。
對于這些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稱,如個人單獨辦理,需要個人找建設單位借出土地總證,到辦證窗口辦理土地總證分割、注銷等業務,再辦理個人土地證,然后歸還建設單位土地總證,由于建設項目涉及千家萬戶,因此這個過程容易造成其他安置戶無法借出土地總證的困擾;其次,個人辦理還需提供建設單位相關用地、建設、竣工驗收、房屋總登記及分戶房屋產權登記等查檔資料及土地宗地圖(需由具備資質的專業測量隊測繪),個人完成上述材料的收集比較費時、費心;第三,交由建設單位統一辦理,業主只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及所有權人身份證,因此,由建設單位統一報送辦理更便捷、省時、省心。
綜上考慮,國土部門建議40個中心市區拆遷安置項目由建設單位統一準備資料,提出申請統一辦理較為簡便、高效。
如個人確實要單獨申請辦理,需督促建設單位完善相關手續后,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總證)或用地權屬材料、《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規劃設計條件、規劃總平面布置圖、房屋驗收報告或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意見書、關于辦結安置房項目總登記的通知、泉州市房產測繪報告書(辦證)或該幢樓各戶測繪面積明細表、各戶土地分攤情況表(提供以幢為單位、用EXCEL格式制表的電子文檔、各戶《房屋所有權證》、安置戶身份證明、宗地圖(1戶2份)等11項材料后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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