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布《關于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的指導意見》,目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所實施的、對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審查,將在年內全面取消。
我們去醫院看病或到藥店買藥時,通常會看到有“醫保定點”的提示,這意味著,如果你是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這些地方看病或買藥時,就可以享受到基本醫療保險相關的優惠政策,通常會報銷一部分費用。所以,很多人看病或買藥時一般會優先選擇到“醫保定點”的地方。
按照此前規定,這些醫院和藥店要想獲得“醫保定點”的資格,必須首先通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審查,然后再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按照簡政放權的精神,國務院今年10月取消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其中包括醫保定點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審查。
為此,人力社保部進一步明確,在今年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的兩定資格審查項目,改為直接對定點醫藥機構進行協議管理。
根據意見要求,依法設立的各類醫藥機構都可以根據需要和自身的服務能力,自愿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辦機構開展評估時,將聽取參保人員、專家、行業協會等各方面意見。根據評估結果,與醫藥機構平等溝通、協商談判。在簽訂服務協議并報同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后,就取得醫保定點資格。醫保定點從行政審批轉為協議定點,等于是把行政審批制改為行政確認制,這種簡政放權對于醫藥產業來說算是一個利好。不過,這意味著以審批準入為主的事前監管將向以執法查處為主的事中事后監管轉變,對于監管部門來說,無論是監管水平還是監管方式,都將是一個挑戰。(記者 劉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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