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春節前后是永春蘆柑的銷售旺季,不少其他產地的果商便相繼打起假冒“永春蘆柑”銷售的主意。該如何保護好“永春蘆柑”這一原產地品牌?日前,永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柑橘同業公會與仙游縣有關部門到仙游等地聯合開展“永春蘆柑”打假維權行動。
永春蘆柑在國內外市場上享有盛譽,被譽為“東方佳果”,2005年獲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曾連續四次獲全國優質蘆柑評選第一名,產品暢銷海內外,覆蓋東南亞、歐洲、美洲等世界各地。
“永春蘆柑”商標是永春縣柑橘同業公會于2009年2月份獲得國家商標局注冊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許可擅自以“永春蘆柑”字樣或“永春蘆柑”證明商標標識圖樣從事包裝印刷、蘆柑銷售及其他侵權行為的,將追究法律責任。隨著“永春蘆柑”品牌越來越響,永春蘆柑在省內外頻頻遭到假冒,嚴重影響到永春蘆柑的聲譽,永春果商及廣大消費者都是造假的受害者。
在仙游縣鐘山鎮一家鮮果貿易有限公司內,聯合檢查組發現這里堆積了大量標有“永春蘆柑”的包裝箱,工人們正忙著用這些包裝箱包裝當地出產的蘆柑。這些蘆柑不僅果形很不美觀,而且口感、品質與正宗永春蘆柑有明顯的差別。
永春蘆柑果實碩大,色澤鮮艷,皮松易剝,肉質脆嫩,汁多化渣,味道芳香甘美,食后有香甜濃蜜之感,與外地蘆柑相比具有明顯的品種、品牌優勢。對上述鮮果貿易有限公司的違法經營行為,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隨即進行處理:依法查扣沒收有關的商標標志,然后進行銷毀,再根據整個假冒成品的總價值,按照情節輕重進行進一步處罰。
永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張少堃告訴筆者,未經商標注冊所有人允許,印制標有“永春蘆柑”字樣包裝,還有用非永春蘆柑來冒充永春蘆柑,這兩種行為都是違法的。
永春縣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階段,他們將加大開展“永春蘆柑”品牌異地打假維權行動,準備到省外一些比較大的產區,或者省外侵權現象比較嚴重的區域,進一步加大打假力度,保護“永春蘆柑”這個品牌。 (蘇福彬 蘇華練 周長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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