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向個人銷售過疫苗的,應在25日前主動報告
泉州網-東南早報訊 (記者賴勁松)山東省濟南市公安機關近日破獲的非法經營疫苗類產品案件備受社會關注。昨日,記者從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我省已經正式部署開展全省范圍內的清查行動,要求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徹底查清山東省濟南市非法經營疫苗涉案產品來源去向,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及時查明非法購銷情況
“不具備疫苗經營資質而經營疫苗,依法最高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質、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員,應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主動報告違法經營疫苗情況,包括疫苗的品種、來源、去向等。逾期不報告的,依法從嚴懲處。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出,全省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成立疫苗查處專案組,會同公安機關深入開展調查,盡快核實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時查明疫苗非法購銷情況。對醫療衛生機構購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關人員涉案的線索,要及時通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并配合查明最終銷售去向及使用人員情況。
發現非法經營案件 從重查處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立即組織轄區內所有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開展自查工作。凡與涉案嫌疑人員有過疫苗交易或存在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向個人銷售疫苗情形的,應在25日前主動向當地食藥監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
另外,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案件查辦中,發現涉案產品流向涉及其他省(區、市)的,要及時通報相關地區組織協查。對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對已用于人體接種的,會同衛生計生部門迅速查清具體情況。對發現的非法經營案件,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從重查處。各地案件查處情況還要實行每日報告。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示,市民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員情況,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也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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