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晉江市出臺了《關于加快集聚金融人才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晉江市首次出臺金融人才引進培育政策,加快集聚金融人才,推動金融改革先導示范區建設。
評選對象為在晉江市注冊或設立的金融機構、準金融機構、交易場所、股權投資機構、互聯網金融、上市后備企業、新三板后備企業等機構從事金融相關工作的金融人才。重點支持四類人才,包括《意見》中所規定的晉江市緊缺型金融人才、領軍型金融人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和金融專業人才。
《意見》根據評定的不同金融人才類型,按照四類標準進行補貼。引進的緊缺型金融人才30萬元,現有的緊缺型金融人才20萬元;引進的領軍型金融人才50萬元,現有的領軍型金融人才30萬元;引進的金融高級管理人才30萬元,現有的金融高級管理人才20萬元;引進的金融專業人才10萬元,現有的金融專業人才5萬元。對于特別優秀的緊缺型金融人才、領軍型金融人才,可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研究辦理,享受更高待遇。以上補貼分5年發放,每年發放補貼總額的20%。
此外,經評定的金融人才,重點推薦納入晉江市金改政策研究小組人才庫,優先參加晉江市“35620”高端人才培養計劃,赴高等院校、國內外重點地區等學習培訓。《意見》鼓勵用人單位對金融人才進行股權、期權等中長期激勵。鼓勵晉江市金融從業人員提升自身業務水平和金融專業能力,對一年內獲得相關金融專業高級資格認證的金融人才,可按《泉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引進培養暫行規定》向泉州申報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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