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本月底,南安、晉江兩地的行政派出所,將全部開通出入境業務受理。到8月底,泉州的行政派出所將全面推行該業務,這是福建省公安機關進一步服務基層、方便群眾推出的重要便民舉措。
5月3日,南安市的11個公安行政派出所、晉江市的8個行政派出所開始試點開展該業務。依托公安行政派出所戶籍窗口,逐步將部分出入境業務工作,從各市、縣(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延伸至派出所。
泉州市出入境管理支隊負責人介紹,試點派出所可以辦理所轄市、縣常住居民的出入境證件申請,暫無法異地受理。除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外的常住居民,首次辦理護照、首次辦理赴港澳旅游證件和首次辦理赴臺旅游證件,憑本人身份證明即可向派出所提出申請。
該業務將于本月底前,在晉江、南安兩地全面推行,按照計劃,泉州將在8月底前,在全市推行行政派出所受理出入境業務。申請出入境證件所提交的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與出入境部門辦證窗口完全一致。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派出所受理出入境業務,辦理的類型為首次的旅游證件,如市民辦理探親、定居等證件,或者是再次簽注的,仍需到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窗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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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證小貼士
申請人向派出所申請出入境證件應提交以下材料:
提交材料: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居民身份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申請。
辦理時限:派出所受理出入境業務的辦理時限為9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普通護照200元/證,加注20元/項次;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項次,一次有效簽注20元/項次,二次有效簽注40元/項次;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30元/證,簽注、加注20元/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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