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中招生有新規
“高考復讀班”“借讀生”“旁聽生”“自費生”通通不允許
所有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各設區市劃定的普高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學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高考復讀班”,也不得以“擇校生”“借讀生”“寄讀生”“旁聽生”“自費生”等名義招收學生。昨日,省教育廳發出通知,對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做出了規定。
合理編制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省教育廳規定,全省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根據區域內學校布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規定的班額,合理編制當年普通高中分縣(市、區)招生計劃,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分學校招生計劃。
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優質高中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的招生比例,原則上要達到該校當年總招生計劃的50%。
單個校區招生不超過1000人
所有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不得超計劃招生,更不得無計劃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各設區市劃定的普高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學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高考復讀班”,也不得以“擇校生”“借讀生”“寄讀生”“旁聽生”“自費生”等名義招收學生。
從2016年起,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單個校區招生計劃原則上不超過1000人。
規范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行為
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本地范圍內招生,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不得跨設區市招生。民辦高中確需跨設區市招生的,仍按省教育廳《關于民辦普通高中跨設區市招生問題的通知》執行。各設區市要嚴格控制市域內跨縣(市)招生的高中校數和招生規模,并切實規范學校招生行為,避免沖擊縣級高中教育發展。
經省級或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跨區域招生的,須將招生計劃數納入生源地高中招生計劃。
不得提前擅招“保送生”“特長生”
普通高中學校應按各設區市規定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程序招生。未經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以“保送生”“特長生”等各種名目擅自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干擾初中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所有高中學校招收的新生須經縣級以上中招管理部門辦理錄取手續,跨設區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設區市中招管理部門辦理錄取手續,跨縣(市)招生的在生源地縣級中招部門辦理錄取手續。
各設區市要嚴格控制自主招生的高中校數和招生規模,嚴格審核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嚴格招生過程監管,切實做到程序規范、公平公正、信息公開。
鼓勵隨遷子女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中職招生方面,全省各地將繼續把往屆初高中畢業生、退役士兵等城鄉勞動者納入中職學校招生范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引導他們接受中等職業教育。要支持中職學校根據自身辦學能力,規范有序地開展非全日制學歷教育。要繼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政策措施,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公平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各市、縣(區)教育局、人社局不能忽視對專業設置的調控,不能只從學校供給側來遷就落后,要從社會需求側來加強對中職學校招生專業的統籌協調,促進中等職業教育培養規模、專業設置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積極擴大產業發展急需專業的招生數量,調減或停止社會需求低、就業困難專業的招生數。
要大力支持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工作,引導和支持中職學校之間合理分工、錯位發展,避免中職學校同類專業招生拼搶生源。鼓勵支持國家級、省級中職改革發展示范學校以及福建省示范性現代中職學校,充分利用優質資源擴大招生規模,積極落實我省教育精準扶貧有關要求,通過聯合招生、校企合作、互派教師、共建專業、資源共享等方面加強對接,帶動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薄弱學校提升辦學水平和質量,增加提供職業教育的能力。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5-22128966 郵箱:admin#qzwhcy.com(替換#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