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經濟網訊(記者 黃錦玲)車輛不存在超限運輸行為,卻被水頭交通公安聯合治超站亂扣車?近日,有司機舉報稱其凌晨2點多,途經國道324線南安水頭小盈嶺治超站時,在車子核載49噸,實際載重50噸內的情況下,被水頭交通公安聯合治超站執法人員以車輛超限運輸為由,隨意扣押車輛!那么,真實情況是怎樣的呢?讓我們一起去還原真相吧!
據當班執法人員小余介紹,當時盛師傅駕駛車牌號為贛F7***6從廈門馬巷往泉州水頭方向緩慢駛來,沿路留下一長串濕濕的車輪水跡,估計是看到前方治超站的指示路牌后,采取故意放水的辦法企圖減輕車貨的過磅總重以影響執法檢測數值,執法人員立即出動,將該車引導進站接受靜態磅檢測。
據現場勘查和詢問,該車運載水泥從龍巖擬到石獅,為六軸牽引車,最后兩軸為驅動軸,這類車型的貨車其車貨總質量限值為49噸,但經靜態磅初次檢測,該車車貨總重實際為50.28噸,超限運輸1.28噸。在執法人員告知其稱重完畢,示意將車駛離地磅時,盛師傅耍起了無賴,遲遲不肯照做,還伺機將車輛水箱再次打開私自放水,在執法人員告知其現場有百萬高清監控和執法記錄儀,已經有初檢磅單為據,放水已毫無意義時,盛師傅仍執意不聽,并在放完水箱的水后再次拍下LED屏幕上該車的檢測數值,自作聰明地以為這樣就可以逃避處罰,在其無理要求遭到拒絕后,盛師傅便扮演起了“無辜司機”,出現了開頭一幕。
據悉,文件規定車貨總質量超過限定標準,但未超過1噸的,予以警告后放行,但盛師傅和很多司機朋友們一樣,喜歡鉆那1噸的空子,結果車輛加滿水、加滿油后,經常一不小心就超了,在此,提醒司機朋友們,一旦車輛進站檢測后,處罰依據以初檢磅單上的重量為準,后面的放水等減重行為都是無效的。另外,超限卸貨時沒有1噸的“免卸金牌”,比如核載49噸的貨車,那么卸貨則需卸到49噸以下。
“幸虧執法現場有百萬高清監控,我們執法人員日常執法時也都會自覺佩戴并開啟執法記錄儀,記錄執法全過程,并保存好違法行為的視頻和音頻記錄,保證了執法證據的嚴密性和公正性,否則百口莫辯,事情的真相就無法還原了”南安市交通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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