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泉州市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嚴格落實政策,及時兌現調整后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自2006年以來,基本養老金已實現較大幅度的“17連調”。截至7月26日,已將今年1月至7月調整補發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銀行賬戶。
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1年12月福建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惠及全市企業退休(職)人員12.19萬名。調整后,泉州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增至2707.94元。
調整辦法
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月增加標準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strong]定額調整部分 [/strong]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40元調整。
[strong]掛鉤調整部分 [/strong]一是與企業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2021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調整增加。二是與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月增加標準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后剩余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strong]適當傾斜部分 [/strong]一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二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干部,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于2818元的,補齊至2818元后,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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