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省衛健委下發《關于確認安溪縣等4個縣(區)達到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控制標準的通知》(閩衛疾控函[2023]86號),確認我市安溪縣達到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控制標準。至此,泉州市4個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區縣均達到控制標準,防控成效顯著。
據了解,泉州市于1982~1984年開展地方性氟中毒調查,確定位于南安、安溪、永春、洛江等縣(市、區)的29個村落為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區。通過衛健、水利等部門和屬地政府多年的不懈努力,病區改水降氟措施得到落實,病情和水氟含量動態監測、評價機制不斷完善,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其中南安市、永春縣、洛江區先后于1997年、1999年、2001年達到基本控制地方性氟中毒目標。
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因長期飲用高氟水導致體內氟攝入過量而引起的全身慢性蓄積性中毒,是一種分布廣泛,危害嚴重的地方病。臨床上主要表現為牙齒和骨骼的改變,形成氟斑牙和氟骨癥,嚴重危害人們健康。我市4個病區縣達到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控制標準后,將繼續加強部門協作,鞏固改水降氟措施,持續開展監測評價,強化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群眾防病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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