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杜蘇芮”正面登陸影響,泉州全市住宅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損毀。為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泉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杜蘇芮”臺風災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即日起,對共有用房及共用部位屋頂、外墻出現嚴重滲漏等十項情形,可按照緊急程序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涉及建筑物外墻破裂等因臺風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損毀其他情形,按照一般程序申請辦理。
因臺風受災十項情形
可提請“公維金”緊急程序
通知明確,因臺風造成設施設備損壞等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可以按照緊急程序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形,包含如下十項:
(一)共有用房及共用部位屋頂、外墻出現嚴重滲漏;
(二)電梯出現安全隱患或者出現故障無法正常運行;
(三)高層住宅水泵等二次供水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水;
(四)建筑立面瓷磚等外墻裝飾層發生脫落或存在脫落危險;
(五)共用給排水、供用電設施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按照法律法規由供水供電企業負責維護的除外;
(六)消防、安防等建筑智能化系統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七)因臺風、洪水等自然原因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
(八)根據公安、消防、人防、氣象、特種設備、物業管理等主管部門限期整改,需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改造;
(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其他安全隱患,需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測、檢驗、維修、更新、改造;
(十)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流程遵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緊急情況下使用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房函〔2019〕39號)執行,具體可到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行業管理→物業管理查詢,或向所在地維修資金申請窗口咨詢。
三類受災情形按一般程序辦理
垃圾清運不可使用“公維金”
對建筑物外墻破裂(全玻璃幕墻可啟用緊急程序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保修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損壞、綠化等,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需經該樓幢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參與表決中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方可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垃圾清運不屬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范圍,不可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 建筑物外墻玻璃破裂:屬于全玻璃幕墻,可按照緊急程序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非全玻璃幕墻的共有部分玻璃因本次臺風出現大面積破裂,經該樓幢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參與表決中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可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費用由該樓幢房屋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按照一般程序進行辦理。
2. 保修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損壞:因臺風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損壞,按照合同中關于不可抗力約定不屬于保修單位出資范圍的,經該樓幢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參與表決中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可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費用,由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樓幢房屋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按照一般程序進行辦理。
3. 綠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優先保障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充足的前提下,園林綠地的修復、苗木補種,經物業區域內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參與表決中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可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按照一般程序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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