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城管局、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場監管局十部門聯合印發《泉州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將加快建設我市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中端收運、末端處置的全過程監管體系,全面提高建筑垃圾治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力爭至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30%。
避免垃圾圍城 多地積極探索
如何在城市快速發展的同時,避免建筑垃圾圍城的生態環境代價,我市多地已有積極探索。
在泉港區,今年5月份以來,該區各住宅區物業公司均按住建部門要求規范設置臨時堆放點,再由建筑垃圾產生者自行聯系轉運,統一送到政府合作的建材公司加工成建筑環保磚、混凝土排水管等多元化產品。2個月的時間,全區已有1000多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實現資源化處置。
在南安市,建筑垃圾再生資源利用生產項目廠區由國企南安園區集團投資建設,項目一期已完成竣工預驗收,目前正在進行運營準備工作。投入使用后,將實現日處理建筑垃圾2000噸,年處理能力60萬噸。
石獅市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由石獅市政府牽頭招標建設,占地30畝,年處理能力40萬噸,計劃于今年年底投入使用。
臺商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由玉沙灣集團投建,項目選址張坂鎮,占地50畝,建成后年處理能力約50萬噸,計劃于2025年建成。
對標“產消平衡” 加快設施建設
《方案》從機制入手,著力健全完善我市建筑垃圾的源頭減量、分類投放、中端收運、末端處置體系。
在建筑垃圾產生源頭,對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拆除工程,我市鼓勵施工企業與資源化利用企業聯合投標,現場聯合作業,提高資源化利用率;對家庭裝修產生的建筑垃圾,推行固定廂房式、專用回收箱式、臨時交付點式(預約式)等模式收集,實行定點收集、集中清運。在中端收運環節,我市建立市場收運機制,建筑垃圾由納入泉州市渣土車安全管控平臺的運輸企業進行轉運,建筑垃圾產生單位或個人向運輸企業付費。末端處置環節,遵循“就近運輸、就近消納、綜合利用、安全環保”的原則,由城管部門核準的消納場(中轉場)或資源再生利用場所進行處置。
我市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聯合參與建設、經營建筑垃圾消納場和資源化利用項目。至2024年年底前,各縣(市、區)要視情建設1個建筑垃圾資源利用項目或建筑垃圾中轉場(站),滿足分類處置需求,實現產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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