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人社局獲悉,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已于日前啟動確認工作,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是鼓勵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的一種體現。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等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發放對象 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
發放條件 上年度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單位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發放對象屬于生產經營活動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政策、違反環保政策、嚴重違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單的,不能享受穩崗返還。勞務派遣單位暫不納入穩崗返還免申即享范圍。
發放標準 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3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5-22128966 郵箱:admin@qzwhcy.com